根据《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现对大鹏新区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大鹏新区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大鹏新区水务局
2023年7月1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589172269C/2023-0191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7-01 |
| 名称: | 大鹏新区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05 | |
| 主题词: | 大鹏新区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 ||
根据《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现对大鹏新区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大鹏新区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大鹏新区水务局
2023年7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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