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23-0209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7-25
名称: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25
主题词: 社会组织;通知
【打印】 【字体: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社会组织论坛活动管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及民政部《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区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新区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社会组织论坛活动管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及民政部《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区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各社会组织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办研讨会、论坛等活动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把内容关。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把好政治审核关,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

  二、严格按照核准章程开展活动。各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等活动要严格按照核准章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履行内部程序,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报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

  三、严禁以挂名方式参与合作或者收取费用。各社会组织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合作开展举办研讨会论坛等活动,须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民发〔2012〕166号)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慎重选择合作对象,对主讲人和研讨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活动全过程和重要环节予以把关,不得以挂名方式参与合作或者收取费用。

  四、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外事管理规定。各社会组织与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合作举办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以及邀请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举办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外事管理规定。

  五、社会组织不得利用、假借党政机关名义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出席与其本职工作无关的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出席情况、职务(包括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职务)等进行虚假宣传。

  六、网信、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存在冒用正规组织名义、招摇撞骗、虚假宣传、违规评奖等乱象的违法违规论坛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打击。欢迎广大群众、组织进行监督举报。

  联系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举报电话:0755-28333485

  举报邮箱:minzhengke@dpxq.gov.cn

  邮寄举报材料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219室)

  七、各社会组织要对举办的现有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充分评估论证举办的必要性和举办方式。对内容空泛、没有实效、可办可不办的论坛要坚决取消。对主题交叉重复的论坛活动进行归并。对经过审批依法依规举办的论坛活动进一步规范。

  附件: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3年7月25日


附件:

1.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