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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23-0374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12-28
名称: 关于龙岗区、大鹏新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8
主题词: 大鹏新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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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大鹏新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龙岗区、大鹏新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严格审查和考察,确定龙岗区、大鹏新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585名,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龙岗区、大鹏新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严格审查和考察,确定龙岗区、大鹏新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585名,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或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龙岗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后续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担任龙岗区、大鹏新区人民陪审员的资格。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邮寄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217室

  联系电话:0755-2894802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附件:龙岗区、大鹏新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名单

龙岗区、大鹏新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小组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1.龙岗区、大鹏新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