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7月至12月《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相关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0 浏览次数:-
(为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残疾人稳岗就业,大力营造良好的残疾人创业就业环境,根据《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区残联将于2024年1月5日至1月25日对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符合《办法》中补贴事项进行申报审核,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残疾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各办事处残联及辖区内用人单位:
为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残疾人稳岗就业,大力营造良好的残疾人创业就业环境,根据《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区残联将于2024年1月5日至1月25日对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符合《办法》中补贴事项进行申报审核,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残疾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2023年7-12月)
2.《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
大鹏新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月8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2023年7-12月).doc
2.附件2:《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