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大社区老年人协会变更登记,现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大社区老年人协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664158652C。
三、变更事项: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由李马养变更为温泉香。
特此通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1月12日
| 索引号: | 11440300589172269C/2024-00116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 名称: |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大社区老年人协会变更登记通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12 | |
| 主题词: | 老年人协会变更;登记通告 | ||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大社区老年人协会变更登记,现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大社区老年人协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664158652C。
三、变更事项: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由李马养变更为温泉香。
特此通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1月12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755-2833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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