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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24-0035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2-07
名称: 深圳市水务局开展2023年汛后至2024年汛前水库山塘检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7
主题词: 汛前;水库山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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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开展2023年汛后至2024年汛前水库山塘检查

发布日期:2024-02-07  浏览次数:-
(深圳市水务局开展2023年汛后至2024年汛前水库山塘检查。)

  为进一步提升水库大坝和有坝山塘安全运行管理水平,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圳市水务局近期前往大鹏新区开展2023年汛后至2024年汛前水库大坝和有坝山塘安全情况全面检查。深圳市水务局检查组针对水库(含有坝山塘)“三大件”和附属设施现场及安全监测资料整编分析情况、“三个重点环节”“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管理单位机构设置和管理规章制度、防汛物资储备、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相关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检查并给出了合理的建议,整体大鹏新区水库山塘安全运行情况良好,无重大安全隐患。

  下一步,大鹏新区水务局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与深圳市水务局、各水库山塘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对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组织整改,对于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及时将整改佐证材料报送销号;对于需长期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报送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确保大鹏新区水库大坝和有坝山塘的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