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西涌淡水涌安全巡护道工程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投标报名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17日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27日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4日。 地点:深圳市坪山高铁站对面奋斗广场A座405-407(坪山站A出口)。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袁工,0755-28504854。 | ||
备注: | / |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 经办人,办公电话: | 黎工,0755- 84401262 |
招标代理单位: |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办公电话: | 袁工,0755-28504854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西涌淡水涌安全巡护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单跨钢结构桥,包括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承台、桥台、桥面铺装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大鹏新区 | ||
招标控制价: | 177.485650万元 | 下浮率: | 8% |
报价方式: | 自主报价 | 中标工期: | 90天 |
计划开工日期: | 2024年5月8日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4年8月5日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 □接受)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投标单位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投标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资格(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项目经理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 ||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