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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24-0201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7-25
名称: 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2024年7月公开招聘1名法律专务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资格复审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25
主题词: 法制事务中心;法律专务人员;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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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2024年7月公开招聘1名法律专务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5  浏览次数:-
(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2024年7月公开招聘1名法律专务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资格复审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2024年7月公开招聘1名法律专务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工作要求,现将考生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事项、资格复审等事宜进行公布,具体如下:

  一、考试成绩

  本次招聘的法律专务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生按分数高低结合岗位招聘人数1:1依次入围体检,总成绩及体检人员详见附件。若考生自动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导致职位出现空缺,将根据需要依次递补考生。

  二、体检有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二)体检医院:深圳市内外三级甲等医院。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参加体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体检项目选择《普通入职体检》类型。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现场支付。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17:00前,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5215办公室。

  (二)所需资料和相关要求

  1.《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法律专务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原件);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8.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9.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原件),以及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10.体检表(原件);

  11.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55-28336570。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2024年7月公开招聘1名法律专务人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2024年7月公开招聘1名法律专务人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