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唯致培训学校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唯致培训学校。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300349971598L。
三、法定代表人:马献文。
四、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东路25号。
五、注销日期:2024年8月14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8月21日
| 索引号: | 11440300589172269C/2024-0228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8-21 |
| 名称: | 深圳市大鹏新区唯致培训学校注销登记通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21 | |
| 主题词: | 注销登记;通告 | ||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唯致培训学校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唯致培训学校。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300349971598L。
三、法定代表人:马献文。
四、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东路25号。
五、注销日期:2024年8月14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8月21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755-2833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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