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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24-0315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11-04
名称: 大鹏新区2024年秋季学期符合领取民办中小学校长期从教津贴教师名单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4
主题词: 教师 从教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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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2024年秋季学期符合领取民办中小学校长期从教津贴教师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04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2〕14号)及《深圳市大鹏新区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的若干措施工作规程》(深鹏教卫函〔2023〕3号)有关要求,现将新区民办中小学校符合2024年秋季学期长期从教津贴领取条件的教师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2〕14号)及《深圳市大鹏新区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的若干措施工作规程》(深鹏教卫函〔2023〕3号)有关要求,现将新区民办中小学校符合2024年秋季学期长期从教津贴领取条件的教师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若对领取民办中小学校长期从教津贴教师的资格条件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自报或签署本人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谢老师

  联系电话:0755-88159369

  邮箱:jiaoyuke@dpxq.gov.cn

  邮寄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邮编:518119

  附件:大鹏新区2024年秋季学期符合领取民办中小学校长期从教津贴教师公示名单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

1.大鹏新区2024年秋季学期符合领取民办中小学校长期从教津贴教师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