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自2024年11月12日至15日核发的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办理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
1.医师执业证书核发事项办理结果(2024年11月12日-15日)
2.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办理结果(2024年11月12日-15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589172269C/2024-0327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11-18 |
| 名称: | 关于2024年11月12日至15日核发的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办理结果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18 | |
| 主题词: | |||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自2024年11月12日至15日核发的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办理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
1.医师执业证书核发事项办理结果(2024年11月12日-15日)
2.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办理结果(2024年11月12日-15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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