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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24-0358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12-13
名称: 上洞新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启动征收程序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13
主题词: 上洞新村;城市更新;征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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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洞新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启动征收程序

发布日期:2024-12-13  浏览次数:-
(上洞新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决定事宜经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专责小组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成为新区第二个进入行政征收程序的城市更新单元项目。)

  上洞新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决定事宜经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专责小组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成为新区第二个进入行政征收程序的城市更新单元项目。

  上洞新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位于大鹏新区溪涌社区,项目拆除范围64697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53114.7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63860平方米,其中住宅79560平方米、商务公寓66800平方米、商业102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7300平方米。上洞新村项目于2010年计划立项,2013年取得规划批复,因签约率一直未达到100%,项目迟迟不能开展实施主体确认工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城市更新项目已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物业权利人人数不低于95%的,可由区人民政府依法对未签约部分房屋实施征收。在此基础下,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征收,推进新区城市更新项目。目前,上洞新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签约率为96.2%,今年上半年已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在行政调解中止后,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依规启动行政征收程序,相关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