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会代表:
根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定于2024年12月16日举行《南澳码头工程(口岸)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12月16日15:00-17: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南澳码头项目部会议室(深圳市大鹏新区东沙路13号)。
三、会议议程
(一)听证参加人凭本人身份证在听证会签到处签到。
(二)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会参加人员(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名单。
(三)听证陈述人陈述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
(四)听证参加人陈述其提出的《南澳码头工程(口岸)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议的内容、依据和理由。
(五)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陈述人对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应。
(七)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就听证事项的主要事实和观点进行辩论。
(八)听证参加人作最后陈述。
(九)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十)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审阅听证笔录并进行签名。
四、参会人员
听证组成员、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联系人:焦工,联系电话:0755-89263093。
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