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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25-0004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01-03
名称: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7
主题词: 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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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7  浏览次数:-
(2024年,大鹏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2024年,大鹏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新区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11条法治领域改革措施,列入区级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一体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召开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新区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十一个坚持”等内容开展集中研讨学习。全年组织开展新区领导班子学法活动5次,在区街两级党群阵地全覆盖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并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教学点,在新区党校“先锋课堂”上线“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打造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示范样本”项目荣获深圳市2024年法治改革创新项目提名。

  (三)纵深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加强新区党工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召开新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加快《深圳经济特区大鹏新区条例》立法进程,推进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集中开展4次法治专项督察和2次全面督察,确保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全年共安排2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142名班子成员开展书面述法,新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实现“双100%”,有效提升全区干部法治能力和法治水平。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主线,法治政府建设内在动力进一步激发。一是推进政府职能协同高效。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高质高效推进区级机构改革工作,制定各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文件,调整完善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各部门运转协作更为合理高效。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上门办”“反向办”、商事登记音视频双录电子签名等便民举措,人才政务服务“头等舱”入选“广东省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获全省推广。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成立新区工商联(总商会),在生命科学产业园等园区授牌设立“益企驿站”示范点。《创新“政府、经营者、消费者”海鲜经营企业合规共建治理新模式 助力新区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入选深圳市首批加快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典型案例。

  (二)以推进良法促善治为基础,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组织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大鹏新区条例》草案15次,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定后报送市司法局,推动解决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执法、海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制度保障日益坚实。出台《大鹏新区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规范性文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0件次,清理规范性文件40余件,合法性审查率、备案通过率100%。三是政府决策更加合规高效。修订《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在街道以及区直行政执法单位设立首席法律顾问。新区法律顾问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全面加强政府与企业间合作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和诉讼工作指导。

  (三)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驱动,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升级。一是深化涉企执法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助力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1个核心+4条主线”,着力营造“无事不扰、有事必应”的服务型执法模式。全市首批试点应用“执法监督码”规范涉企执法工作,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二是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聚焦涉企乱罚款、职权下放重放轻管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20余宗。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打造“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模式,推行“分类分领域分层次”联合执法。三是锻造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通过开展新区首届“沙场秋点兵”综合能力竞赛、摄制“教科书式”执法教学视频、编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方式,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新区1名执法人员获评2024年市级“十大行政执法标兵”,大鹏办事处1宗盗伐林木的执法案例被市司法局评选为优秀案例,并向司法部、省司法厅推荐报送。

  (四)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为抓手,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立“5170”应急预案体系,完成37份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有效填补“空白领域”。开展水上活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现海上矛盾纠纷、警情、安全事件“三下降”。二是深入实施“预防警务”。加强学校、医院、景区、商圈等重点区域巡逻防控,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完善“景区勤务”机制,抓实抓细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是引导规范基层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实施社区工作站应急管理“强基”计划,创新开发全民线上应急演练平台,推出肯德基“应急主题餐厅”,基层应急能力持续提升。

  (五)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矛盾纠纷化解成效进一步凸显。一是打造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城市更新领域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机制,印发住宿服务类消费纠纷处置指引。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探索依托街道司法所建立行政复议咨询点,印发工作指引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制度,全年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新区连续两年实现市级复议案件“零撤销”、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三是加快推进信访法治化。推进信访与民生诉求平台协调联动,健全重大项目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探索律师参与接待来访群众、化解信访难题,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见行见效。

  (六)以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为保证,内外监督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一是强化全链条监督。推动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阵地站点街区全覆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65件,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围绕守护“最美萤火森林”等主题组织开展5期“执法直播”活动,同频实现“谁执法谁普法”、“场景式”培训、公众“云监管”三大功能。二是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发挥“督查督办+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督查联动机制作用,积极推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动态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政策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办理,高质量报送“双公示”信息,数据准确率、及时率均达100%。

  (七)以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为牵引,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线AI智能问答机器人、“政策全流程”专题等服务功能,连续两年入选全国区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十强。二是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成立全市首个区级政数部门主导参与的“数据要素服务工作站”,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流通应用。三是深化“互联网+”监管执法。在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采用“远程监管+现场执法+无人机”监管手段,创新提升数字监管效能。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本年度新区对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改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薄弱环节: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尚不均衡。基层法治工作能力存在一定差异,个别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不新,在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挖掘培育法治政府建设亮点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不足,在个别执法案件中没有做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需进一步贯彻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的理念。

  (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因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程序相对复杂、制定时间跨度长,需严格按照节点落实各项程序,新区部分单位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推动决策程序的积极性不够高,存在进度缓慢等问题,后续还需进一步推动制度落到实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强化法治思维,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走深走实。持续创新领导干部个性化学法形式,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责任,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和水平。聚焦基层治理、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以“品牌化”形式推进法治改革创新,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与街道综合执法的衔接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机制,通过深化“场景式培训”、建立街道综合执法“导师制”等方式,强化执法培训指导实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扫码入企”试点,强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管理,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健全全链条企业法律服务。

  (三)坚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大鹏新区条例》立法,推动市层面加快制定《深圳市海上休闲活动管理办法》《深圳市渔业管理与促进办法》及修订《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争取支持按程序将海上有关执法事项下放至新区所辖各街道,整合海上执法资源,全面提升涉海安全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助力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加速落地、重大项目稳步推进。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