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大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国家、省、市、新区法治建设的具体安排部署,扎实推动新区住房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
一是以“第一议题”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35次,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开展住房和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积极推动住房和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72次,全方位理解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关键要素、精髓和深层次含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方式研究解决问题,推动住房和建设领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行。三是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会关于住房和建设工作的相关论述,坚持民生为大,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健全高质量发展促进机制,提升住建领域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领导职责。局主要领导带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印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建立普法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审批和法制科作为“八五”普法工作专门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普法工作各项任务,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密切配合、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发挥领导核心作用。2024年,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围绕城市更新、土地整备项目进展难点、痛点,多次与相关企业单位磋商协谈,综合运用行政征收和规划调整等方式,助力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四是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局领导带头学法普法,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学法用法,以头雁领航带动群雁齐飞,营造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良好学习氛围。
(三)完善法治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合法性。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修订《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4年度共启动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严格执行社会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同时定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制定《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平竞争内部统一审查工作制度》,确保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四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诉讼等涉法事务提供全过程法律保障。2024年共提供法律咨询20次,出具法律意见13份,合同审查145份,行政处罚法制审核13宗。
(四)提升执法水平,强化行政队伍能力。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水陆结合”跨区域联合治理建筑废弃物机制。陆运方面,联合坪山区、大亚湾开发区建立跨区合作机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共开展跨区联合执法行动2次,查处线索6条;水运方面,与珠海市消纳场所完成深珠两市建废跨区域平衡处置登记,实现水运跨市联单管理规范化。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4年度办结行政处罚9宗,均按时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双公示”系统完成处罚决定公示,认真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利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相关执法过程进行记录。三是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制定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温馨提示》,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归档,通过采取“柔性执法”、主动服务和严肃查处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高新区建设工程项目归档率。四是组织局内8名执法人员完成年审换证,督促执法人员按时完成2024年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线上培训。
(五)优化政府职能,提升行业营商环境。
一是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大鹏新区党工委机构改革工作总体部署,高效承接大鹏新区更新整备领域各项工作职责,迅速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确保大鹏新区住房建设和更新整备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二是建立“靠前服务+能优则优”工作机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深入开展挂点企业干部服务工作,走访覆盖率、诉求解决率均达100%。三是秉承“极简审批”服务理念,持续优化审批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工程建设审批流程“优化、再造”,推动住建领域行政审批服务办结时限压缩71.6%。四是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4年共检查26家次,通过明确检查事项、检查依据等要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检查结果均已公示。
(六)开展抢险应急预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024年,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广泛组织建设领域各相关单位开展突发事件演练共278场次,覆盖7368人次,涉及危险边坡、燃气、建筑工程安全以及自建房垮塌演练,演练过程中严格按照《大鹏新区危险建筑边坡事故应急预案》《大鹏新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涵盖险情发现、速报、领导决策、启动响应、部门协作、救护、撤离等全过程环节,进一步增强部门应急联动意识,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建立演练后评估和反馈机制,落实问题整改措施,形成良性循环。
(七)深耕源头治理,综合疏解社会纷争。
一是依托大鹏新区建筑领域劳资争议调解中心、大鹏新区建设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信访、劳动、公安、办事处等部门联动及“5+2”全天候不打烊值班值守制度,全力化解矛盾纠纷277件。二是建立舆情“在线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监测网络系统和互联网平台,2024年共收到舆情92条,办结率100%。三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度收到行政诉讼6宗,均按时答复,目前暂无败诉情况。四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与行政复议机关加强沟通协调。2024年办理行政复议1宗。
(八)强化行政权力监管,保障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一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4年未收到司法、检察建议书;自觉接受政协、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民主监督;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市级审计监督1次,开展局内审计工作1次,积极与审计机关沟通,及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2024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9宗,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积极整改,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质量。三是依法落实政务公开。通过“双公示”系统按时公示行政许可208件、行政处罚9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6件,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件,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存在的执法人员法规政策掌握不够深入、未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等问题,2024年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展执法专题培训4场,督促执法人员按时完成行政执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数据录入及时性、准确性,截至2024年底,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9宗,均依法依规完成数据录入和处罚决定公示。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虽已通过执法资格证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以及督促执法人员参加学法考试等措施,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执法办案技巧,但因法律法规更迭频繁且执法人员多为非法律专业,执法人员需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对法律法规进行深入探究。二是行政执法文书质量有待加强。根据2024年市司法局以及大鹏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存在部分执法文书填写不够规范、格式不够统一及用词不够精准等问题,执法人员制作执法案卷精细度和完备度还有待提升。此外,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法治干部队伍力量较薄弱,具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的人员较少,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层次的挖掘仍有欠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普法力量不足,方式较为单一。2024年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虽开展了多次普法活动,但多以线下开展培训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海报等方式为主,此外,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城镇燃气、建筑废弃物、消防、房地产、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等多个领域,普法队伍人员不足,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度还不够。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一规划两纲要”,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结合住建工作,制定年度普法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积极动员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利用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三)依法履职,执法尽责。
一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力量,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能力。二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自查自纠,组织学习案卷评查标准,不断提高执法文书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对办事处的业务指导,贯彻落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民生关注焦点及安全生产等关键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件的惩处力度,有效提升行业法治环境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