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承建的大鹏新区东涌水库清库及围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保函正本原件。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现将该公司提交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5年4月3日起至2025年5月2日止。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地址: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1217室;联系电话:0755-88158985。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的会告知该单位依法履行清偿责任后,依照规定重新申请返还保函保单正本原件;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退还保函保单正本原件。
附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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