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现将拟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
二、公示期内,各单位及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755-28336832,邮箱:cgjljflb@dpxq.gov.cn)。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有明确的依据,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按规定对反映人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大鹏新区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拟激励对象名单
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