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大鹏新区住房保障工作,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建规〔2016〕6号)有关规定,经新区管委会同意,自2025年7月1日起,将大鹏新区廉租保障对象市场房租金补贴(即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调整至364元/人·月,每户家庭补贴人数不超过3人。
特此通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索引号: | 11440300589172269C/2025-0127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5-28 |
名称: | 关于调整大鹏新区廉租保障对象市场房租金补贴标准的通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28 | |
主题词: | 调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
为进一步做好大鹏新区住房保障工作,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建规〔2016〕6号)有关规定,经新区管委会同意,自2025年7月1日起,将大鹏新区廉租保障对象市场房租金补贴(即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调整至364元/人·月,每户家庭补贴人数不超过3人。
特此通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755-2833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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