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四丰长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因贵司存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行政处罚一案,现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鹏消催字〔2025〕第0001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1.催告书(深鹏消催字〔2025〕第0001号)
2.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
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8月13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589172269C/2025-0203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 名称: | 关于深圳四丰长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8-13 | |
| 主题词: | 催告书 送达公告 | ||
深圳四丰长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因贵司存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行政处罚一案,现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鹏消催字〔2025〕第0001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1.催告书(深鹏消催字〔2025〕第0001号)
2.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
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8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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