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5422平方米,申报主体深圳市嘉鹏城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该更新单元范围内更新意愿的收集。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和《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文件要求,我局拟确认该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权利主体的改造意愿。现将该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的更新意愿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3楼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
(三)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布新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布新路33号
(四)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布新社区新屋园居民小组
(五)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网址:https://www.dpxq.gov.cn/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
电话:0755-28336265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持相关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权属证明材料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确认该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改造意愿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的要求。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对该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的权利人是否同意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更新意愿进行公示,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拆迁安置补偿等具体事宜。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在该项目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后,由项目改造主体按程序与相关权利人另行协商签订。
特此公示。
附件:
1.更新意愿公示图
2.更新意愿汇总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