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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26-0083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6-04-15
名称: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15
主题词: 巡察整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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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4-15  浏览次数:-
(根据新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部署,2025年3月6日至6月6日新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2025年7月29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新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部署,2025年3月6日至6月6日新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2025年7月29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巡察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巡察意见反馈后,局领导班子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任务,加强对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科室(中心)负责同志主动领责担责、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对照检视,细化巡察整改措施。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体系。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对照检视、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三)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深挖根源,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堵塞漏洞、巩固成效。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理论学习、政策落实、内部管理、作风建设、党建工作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加强分析研判,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对整改中的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内部管理、监督约束、作风建设等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效常态化、长效化。

  二、对照问题清单,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关于以往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强化青年统战工作,促进深港澳侨群体交流。一是印发《大鹏新区深港澳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在深圳市大鹏新区生命科学产业园创客空间设立“大鹏新区深港澳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二是开展跨境研学交往交流活动,覆盖港澳多类群体,累计接待港澳学生超6000人,华侨抗战主题特展观众超5000人次,“大鹏味·家乡情”活动全网阅读量超500万次,同步建立活动台账,及时反馈意见、优化活动形式,增强群体归属感。

  2.提升社会组织实效,推动优质资源集聚。一是梳理完善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流程指引,提供咨询转接服务,协同相关单位推动1家医学研究类社会组织成立。二是聚焦新区发展定位,协助28家市级海洋领域专业性社会组织落户,推动海洋类人才集聚,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3.规范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效能。一是结合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编制工作,科学指导各科室规范编制预算,减少预算调剂频次、降低调整率。二是组织相关科室(中心)经办人员开展预算编制、财务及采购业务知识交流会,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 

  4.整治社工服务行政化,规范队伍管理。一是修改完善《编外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编外人员(包括社工等购买服务人员)日常管理、纪律管理、入职和离职管理等相关要求和细则。二是结合工作需要,优化人员调配,调剂员额内人员、专干到部分科室中心,强化行政事务处理力量,提升行政效能,确保工作高效运转。三是强化编外人员队伍管理,制定实施编外人员考核办法,开展季度考核,并将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5.规范社工服务项目采购,健全内控机制。一是修订完善局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完善自行采购、大额采购等内控制度,审查21宗自主采购项目供应商资质。二是组织相关科室(中心)经办人员开展财务及采购业务知识交流会,加强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要点和注意事项的学习把关。

  6.规范资金支出管理,筑牢制度防线。一是修订局内《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对预算调整、差旅费用支出、报账单据审核(审批)等规定细则作出规范明确,规范财务支出费用管理。二是组织相关科室(中心)经办人员开展财务及采购业务知识交流会,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进一步提升经办人员的财务管理规范能力。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重点难点工作方面

  1.优化民营经济服务,助力“百千万工程”。一是设立10个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二是坚持“工商联+”工作模式,加强与经济、司法、住建、劳动、税务等部门联系,协调解决企业各类诉求,合力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常态化走访调研企业,举办“深圳企业家日”、大鹏同心暖企讲堂、港澳企业家深圳行(大鹏专场)等活动,推动共享资源、共谋发展。四是与巴马工商联签订友好工商联协议,推动天瑞德公司与巴马好合村委结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

  2.抓实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印发《大鹏新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筹备成立工作方案》,2025年12月底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及成立大会,成立新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二是印发《“榴·深”——大鹏新区各民族服务行动计划》,开展系列服务,有力巩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局面。三是联合各办事处走访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外来入户、就业创业、联谊交流、文化宣传等服务,有力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3.强化民主党派组织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协助新区各民主党派加强对拟发展成员进行审核,认真梳理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梯队建设情况。二是深入打造“鹏友汇”“同心YUE读”等系列活动品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4.打造“婚登+文旅”模式,完善服务产业链。一是强化宣传推广,积极打造“婚登+文旅”品牌,创新结婚颁证服务模式,设立新区首批6个结婚登记户外颁证点,通过空间场景创新完善“甜蜜经济”产业链。二是深化“社区+景区”资源整合机制,构建“1+N”服务网络,以户外颁证为起点,纵向串联摄影、住宿、餐饮、旅游等即时消费。三是创新“婚登+不动产”服务供给模式,启动全市首个“不动产登记+民政”服务试点工作,实现婚姻登记与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5.激活统战阵地效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是结合“鹏友汇”“同心YUE读”等系列活动品牌,盘活用好新区现有各类统战阵地,强化统战功能元素嵌入。二是在新区统一战线服务中心、“统战+”文旅产业(民宿)融合发展实践基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开展活动24场,打造“有温度、可感知、能服务、起作用”的新区统战阵地,激发统战人士干事活力。

  6.强化拓展培训行业监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加大统筹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收集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全面掌握拓展培训行业管理工作动态。二是联合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持续织密织牢拓展培训行业安全保障网。三是成立全市首家区级研学拓展协会,建立行业自律公约,注入发展强动能,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7.推进墓园规划建设,优化殡葬服务供给。一是结合上级政策,反馈殡葬用地规划需求,推动葵涌、南澳墓园升级改造和隐患治理,纳入新区“十五五”规划,葵涌公益性墓园升级改造项目已获批复。二是加强海葬等生态葬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市民政局有关常态化开展收集海葬活动报名信息,深入推行辖区无人认领、无主骨灰金塔集中节地或生态安葬机制,三个办事处无主骨灰金塔均实现了集中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

  8.强化殡葬行业监管,规范墓园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大鹏新区公益性公墓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指导各办事处修订完善墓园管理制度,明确执行市发改部门的有关政府定价标准,明确墓穴定价标准和使用对象。三个街道均修订完善墓园管理规定,规范墓穴费、护墓管理费收取标准,明确使用范围。

  9.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推动新区养老院(榕悦·大鹏滨海颐养中心)正式运营,完成养老机构备案等工作,指导社会化运营机构制定近110项运营管理制度;推动南澳人民医院相关服务项目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推广目录。二是依托新区五级养老体系,完善街道长者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打造特色养老品牌,提升床位利用率,开展短居、旅居服务。

  10.践行为民服务理念,配合做好“民生微实事”。一是根据新区机构改革,已将“民生微实事”工作职责移交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同时,积极配合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指导大鹏办事处按市级文件要求,补齐2023年王母社区、鹏城社区“民生微实事”需求征集材料。二是积极配合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印发《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实施工作指引》,健全“民生微实事”需求征集、需求匹配机制。督促相关社区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线上问卷等多种方式扩大覆盖面,广泛征集项目需求。

  11.强化建筑领域欠薪源头治理,防范欠薪风险。一是加强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法检查工作,责令5个项目规范办理保函。二是会同住建、工务署、各办事处等部门加强检查,对新区在建的66个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在建工地全面落实各项制度,降低欠薪风险。三是建立保函到期提醒工作机制,由专人负责保函清单管理,在保函到期前提醒项目及时办理续期,确保不出现过期情况。

  12.强化民办养老机构监管,防范行业风险。一是联动多部门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排查养老机构金融风险隐患,协助起草市级预收费管理办法。二是加强非法金融宣传提示,发布3次风险提示,联合公安开展防范宣传活动。三是指导养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优化调整组织管理体系、完善企业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提升医疗保健服务和药物管控水平等建议要求,并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用药管理。

  13.严格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监管,提升治理水平。一是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展民宗干部及代表人士培训,进一步提高民宗干部及代表人士的法治意识。二是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完成新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建档编号摸底排查与信息确认,分级分类开展登记建档编号管理工作,提升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加强场所监管力度,对新区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有效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14.压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筑牢安全防线。一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政治责任。二是召开局保密委员会工作会议,进一步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加强保密纪律教育培训,定期开展涉密安全排查。

  (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

  1.及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政教育。一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修订工作要点。二是修订完善《廉洁勤政守则》,召开警示教育会,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部署强化队伍管理措施,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严守思想“防线”、道德“底线”和法纪“红线”,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2.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压实治党责任。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修订印发局廉政风险防控目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加强监督提醒和警示教育,班子成员与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在岗干部职工共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工作人员跟踪管理和教育。

  3.严格日常监管,强化队伍作风建设。一是修订完善《编外人员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纪律管理、入职和离职管理等相关内容,加强日常谈话提醒,健全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二是重要节点发送廉洁提示,开展新入职人员谈话,明确工作纪律要求。三是加强谈心谈话,结合业务实际,科室负责人与编外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帮助解决思想困惑,补齐业务短板,强化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工作效能。

  4.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优化征兵服务。一是拓宽征兵宣传范围,利用征兵前宣传阶段,协调商场、学校、工青妇组织开展宣传。二是加强征兵阶段征兵政策解读力度,在征兵体检、政考、役前教育期间插入征兵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告知入伍青年及家属相关补贴政策。

  5.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规范殡葬管理。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行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安葬方式,到葵涌、大鹏、南澳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开展政策推广工作。二是联合新区市监部门赴三处墓园开展殡葬领域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全面排查违规收费问题。三是指导葵涌办事处做好墓园管理制度修订工作,组织开展殡葬领域巡察整改推进会暨集中约谈会议。

  6.强化担当作为,减轻基层负担。一是依托“侨胞之家”等涉侨阵地做好《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常态化宣传工作,鼓励捐赠人、受赠人按要求主动报备捐赠情况,并做好登记造册等有关工作。二是完成对《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切实做好华侨捐赠资金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三是优化零工市场布局,减轻基层负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关停各街道级零工市场,相关职责全部由区级零工市场承担。四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通知》文件,通过加强审批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日常指导效率、定期开展业务沟通交流,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准确性、有效性,确保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7.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规范经费管理。一是组织学习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局内日常工作经费管理,严格把关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和费用支出。二是修订完善局内《财务管理规定》,对差旅费用行前审批、报销环节B角审核流程等进行了补充完善,加强相关科室(中心)经办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交流。三是已在《财务管理规定》完善了公务出差内控要求,明确了公务出差审批人员和签字权限。

  8.加强采购项目监管,筑牢廉政风险防线。一是严肃执纪问责,对询价审核、采购验收等环节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予以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和提醒谈话,层层压实管理责任。二是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细化完善采购方式、资格审查、信息公示、履约验收等全流程管理,成立专项验收小组,确保程序规范、权责清晰。三是组织开展内控与采购业务专题培训,强化制度执行和实操能力,切实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9.规范残疾人补贴发放,完善发放机制。结合市残联政策规定,立足新区实际,印发《大鹏新区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发放标准和流程,确保发放规范有序。

  (四)关于基层组织建设,队伍管理方面

  1.规范决策资料管理,压实档案责任。一是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资料保管和存档工作。二是加强工作交接和档案材料管理,对局务会会议记录等决策资料进行清点,纳入台账进行规范管理,压实档案保管和审核责任。三是修订局会议议事规则,对会议纪要、上会文件等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归档,形成完整档案留存备查。

  2.规范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量。一是修订局会议议事规则,增加会议记录详细要求的内容表述,加强上会议题提前审批和规范管理,确保会前酝酿充分和会议准备到位。二是全面规范上会流程,加强呈批流程管理,明确签批时限。

  3.严肃“三会一课”制度,夯实党建基础。一是结合上级党委举办的有关党建业务学习培训,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深入学习党内组织生活流程,强化责任意识,夯实工作作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落细会议记录、民主测评等工作。二是加强局内党务工作培训,修改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增加《导师带徒跟班学习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思想认识和履职能力。

  4.规范“第一议题”学习,提升学习实效。一是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统战、民生、武装、退役军人等工作重要讲话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规范“第一议题”学习流程,紧贴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深化学习交流,提升理论学习的实效性。

  5.强化党的领导,提升社会组织党建成效。一是严格登记环节党组织建设要求,2025年新成立社会组织1家,已完成党组织覆盖。二是印发《2025年新区社会组织领域“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工作方案》,协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攻坚克难,全力提升新区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

  6.规范“三会一课”落实,推动社会组织党建提质。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强化核查整改,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补充完善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及佐证材料。二是常态化做好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大鹏新区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培训会、2025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培训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三是依托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打造“党建+培育+服务+监管”四位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设立咨询服务专线,安排专人解答社会组织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7.加强请休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一是修订完善《请休假管理办法》,对请休假类型、报批审批程序、日常监督管理进行明确规定。二是修改完善《值班制度》,规范加班值班补休管理,对违规人员开展谈话教育,强化作风建设。三是对加班值班补休不规范的人员开展谈话教育,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8.完善选人用人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充实中层力量。二是组织班子成员、人事干部等自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资料,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程序。

  (五)关于其他问题方面

  1.补贴发放不规范。一是修改完善《财务管理规定》等内控制度,明确了差旅费发放人员范围及补助标准,规范出差报销管理。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厘清在岗职工岗位职责,健全岗位责任体系,确保权责清晰、管理规范。

  2.慈善会备用金使用不规范。一是开展问题核查,指导慈善会在财务制度中规范备用金申请、使用和限时核销等流程,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履职。二是推动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新区慈善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审计工作,提升慈善会财务管理水平。三是组织慈善会工作人员加强慈善政策法规、合规建设、财税管理等业务学习,提升人员专业业务能力。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做好深化整改工作,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和耐力,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认真履行职责使命,不断推动统战社建系统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压实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跟踪督办重点任务事项,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拓展,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注重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坚持用制度规范流程,用流程确保质效,以制度机制的完善和创新,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常态化,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标本兼治力度,全力确保实现以整改提效能、促发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问责,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严管严治氛围,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责任担当意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统战社建各项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4月15日至5月15日。联系电话:0755-88158925;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邮政编码:518119;电子邮箱:dpxqshjsj@dpxq.gov.cn。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