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一级预算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以及《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以下简称《意见》,详见附件2)的要求,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现转发给你们,采购人要加强主体责任意识,2026年1月1日起发布采购公告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均应当贯彻落实《通知》及《意见》要求,自行采购项目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2.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1.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pdf
2.附件2: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