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25.0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44.9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51.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49万元,占94.75%;公务接待费6.56万元,占5.25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零元,2015年预算数为零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8.49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11.51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228.47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改革之后公务车数量大幅度减少。其中公务出国(境)购置费为零,运行费118.49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9 辆,平均每辆运行费为2.5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56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3.44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23.0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减少了接待次数,降低了接待标准。全年共接待30批次,440人次,主要用于业务研讨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