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要求,现将2015年9月30日公布的《2014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部门决算》补充说明如下:
2014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0.09万元,比2013年下降32.87%。减少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2014年车改后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3年实际支出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5.12万元,较2013年下降22.08%。减少原因:1.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保有量由2013年的22辆,减少到10辆;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接待费4.97万元,较2013年下降88.01%。主要用于有关专家及业务相关部门座谈、考察、调研等发生的接待费用。大幅减少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适当压减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