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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17-0003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5-11-19
名称: 关于《201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部门预算》的补充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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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部门预算》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7-05-22  浏览次数:-

       根据预算法要求,现将2015年7月6日公布的《201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部门预算》补充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20.0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5.00万元。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按照上级的出国计划,严控出访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切实做到厉行节约,讲求实效。

       二、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35.00万元,比2014年减少10.00万元。减少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尽量做到少接待,不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48.0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74.83万元。减少原因是2014年公车车改,车改前实有车辆23台,车改后保有车辆10台。我局严控车辆燃油、清洗及维修费用,减少公车出动次数,节约车辆运行维护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