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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17-0069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7-02-17
名称: 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17
主题词: 2017年;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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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7-02-17  浏览次数:-
(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统战、台湾事务、侨务、民族宗教、残疾人、劳动、人民武装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社区建设、社会保障、拥军优属、优抚、救灾救济、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殡葬管理等工作;指导社会福利、婚姻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复员)士官、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推进社会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协调建立健全社会建设绩效评估体系。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本级、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37人,实有人数24人,退休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抓好基础民生保障工作。加快推进民生微实事项目、区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慈善事业发展、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继续做好双拥工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和管理工作,全面实施新区6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二)抓好社区建设工作。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出台《大鹏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平台管理办法》,强化社工队伍自身建设。(三)抓好就业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援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同城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为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建立个人信息档案,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四)抓好劳动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大鹏新区工资监控信息系统覆盖范围,加大对劳动信息员的推行力度,加大劳动监察排查力度。(五)抓好统战工作。加强对宗教工作的规范管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重点做好大鹏办事处布新社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加大民主党派工作力度。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收入4,270万元,比2016年减少1,178万元,减少22%,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270万元。

  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支出4,270万元,比2016年减少1,178万元,减少22%。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472万元,公用支出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3,589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减少主要原因如下:1.因组织机构调整,原属我局社会建设科业务已划至新区政法办,致使社会建设相关业务支出有所减少;2.政府性基金及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下放至各办事处部门预算中,以致项目经费减幅较大。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4,27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72万元,公用支出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3,589万元。

  人员支出47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支出8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支出和房改住房补贴支出等。

  项目支出3,58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9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管理工作、编外人员服务费及开展民族宗教及侨务等工作;

  2.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4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及就业工作;

  3.拥军优属业务124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慰问、拥护、支持部队建设、民防工程、人民武装工作等工作经费;  

  4.其他民政管理事务1,33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新区残疾人工作、高龄老人津贴、中秋春节老人慰问、老龄工作、抢险救灾工作和婚姻登记等工作经费;

  5.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80万元,主要用于户籍人员灵活就业补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各类补贴等支出;

  6.其他优抚业务276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定补经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节日慰问、临时困难补助、医疗参保补助及体检、国防教育活动、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及生活补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

  7.残疾人事业17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学生特教补助及临时困难补助、残疾人康复教育和文体服务经费、残疾人就业社保及居家安养补贴等;

  8.最低生活保障218万元,主要用于低保救济、低保户与低保边缘户养育扶助、中秋、春节慰问、“雏鹰展翅计划”资助、临时困难补助、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弃婴等救助;

  9.严控类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如学习交流、考察、调研、迎接上级检查等接待费用;

  10.预算准备金297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共计0万元,其中包括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和2017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万元,比2016年减少11万元。

  ⒈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新区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5万元,比2016年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学习交流、考察、调研、迎接上级检查等。经费减少原因: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了接待工作的具体事项,通过对接待工作进行正规化管理,实行以制度管人,使接待工作有章可循,堵塞漏洞,避免工作的随意性,杜绝不必要的浪费。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我局现有3台公务用车,其中2台一般公务用车,1台执法车。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本级、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均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而合并在局本级部门预算内,因此本部门预算草案未能单独说明基层单位预算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附表1-13


附件:

1.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部门预算附表1-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