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群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新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规划、指导、协调,研究制定新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政策。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新区群团组织。组织和指导新区各级群团组织和会员开展工作。代表新区群团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有关群众团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负责开展新区职工、青少年、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统筹指导新区职工、青少年、妇女的综合素质提升工作。依法维护新区职工、青少年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负责新区群团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工作。负责新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对外联络工作。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工会、共青团、妇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服务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19人,实有4人;离休0人,退休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系统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认真谋划新区群团组织工作。组织召开新区群团工作务虚会,开展对新区社区实地走访调研和与兄弟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建立健全普遍联系群众的制度,建立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的工作机制。2、统筹规划新区工青妇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经常性、系统化的培训机制。3、着力加强阵地建设,实现阵地建设载体多样化。整合工会职工、妇女儿童、团员青年的服务和活动需求,谋划建设新区层面的群团服务阵地;打造新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孵化基地;夯实U站志愿服务实体阵地建设,开展常态化+“菜单式”志愿服务;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阵地,实现基层群团服务阵地全覆盖;积极打造线上服务阵地。4、依法健全群团组织法律权益保障机制,着力提升群众维权意识。建立健全弱势群体维权群团服务的渠道;做实新区层面的“律师入企”、“婚调工作室”、“受家暴妇女临时庇护所”、“社区维权工作站”等群团组织法律权益保障机制;推行志愿服务申请审核制度,防止志愿者资源被滥用,强化志愿者工作保障。5、提升宣传力度和品质,打造新区群团工作品牌。加强在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和频率。 6、着力推动重点项目和品牌项目。联合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共同发起成立“深圳市大鹏新区公益救援队”,在各办事处率先开展劳资纠纷源头治理试验区试点,充分发挥社区工联会作用;完善妇女保健事业,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打造儿童友好型城区,结合“阅芽计划”,推动建立阅读型城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部门预算收入1,073万元,比2016年增加1,073万元,增长100%,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073万元。
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部门预算支出1,073万元,比2016年增加1,073万元,增长100%。其中: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57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编委《关于新区设立群团工作部的通知》(深编[2016]22号)要求,设立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设机构,正处级建制。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作为新成立单位,2016年无预算支出,因此2017年部预算为新增预算。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预算1,073万元,包括公用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1,057万元。
(一)公用支出1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定额、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1,05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综合管理业务支出、机关党组织活动支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出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支出。
2.工会工作业务支出542万元,主要用于工会队伍建设、工会主题活动、工会慰问及帮扶、工会职工提素工程、工会宣传及拨付新区总工会分成经费等业务支出。
3.团工委工作业务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共青团队伍建设、共青团工作、新区机关团工委、教育卫生团工委工作、宣传工作等业务支出。
4.志愿者工作业务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志愿队伍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宣传、志愿工作阵地建设等业务支出。
5.妇工委工作业务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家庭建设、维权、素质教育、妇女主题活动、妇女阵地工作、妇女宣传工作等业务支出。
6.妇儿工委工作业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妇儿工委工作业务支出。
7.严控类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8.预算准备金5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采购预算总额共计15万元,其中包括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5万元和2017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部本级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5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编委《关于新区设立群团工作部的通知》(深编[2016]22号)要求,设立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设机构,正处级建制。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本级作为新成立单位,2016年无预算收入,因此2017年部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新增预算。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部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0万元,比2016年增加10万元。主要开支为接待来访的各类人才团队。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5万元,比2016年增加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5万元。2017年我部及下属1个事业单位共有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停车费等支出。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2016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部门预算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本级,和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服务中心1家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均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而合并在部本级部门预算内,因此本部门预算草案未能单独说明基层单位预算情况。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二、根据市编委《关于新区设立群团工作部的通知》(深编[2016]22号)要求,设立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设机构,正处级建制。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本级作为新成立单位,2016年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零,因此2017年部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新增预算。
三、因本部尚未完成整建制划转工作,因此本部2017年部门预算人员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纳入新区组织人事局部门预算中。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为保障我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一般管理事务、共青团工作事务、工会工作科事务、妇联工作科事务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我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我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我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我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