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930433/2015-0001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10-08
名称: 2014年度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部门决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10-0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2014年度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5-10-08  浏览次数:-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本级(含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文体发展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学、深圳市大鹏新区华侨中学、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中学、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小学、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小学、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小学、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第二小学、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第二小学、深圳市大鹏新区溪涌小学、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幼儿园、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幼儿园、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幼儿园、深圳市大鹏新区成人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深圳市大鹏新区卫生监督所、深圳市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健康教育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古城博物馆共23家基层单位。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主要职能:规划和发展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教科研、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监督检查医疗保健、防病治病等工作,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制定、执行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和工作。负责新区文化、体育、国民体质监测、体育学术交流与合作工作,以及监管市场,负责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系统总编制数1057人,实有人数933人,学生人数9142人;离休5人,退休206人。具体如下: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本级编制数44人,实有人数41人;离休0人,退休0人。

  1.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本级编制数44人,实有人数41人;离休0人,退休0人。

  2.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学编制数87人,实有人数76人,学生人数1241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3.深圳市大鹏新区华侨中学编制数59人,实有人数56人,学生人数583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4.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中学编制数41人,实有人数36人,学生人数279人;离休0人,退休8人。

  5.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小学编制数65人,实有人数64人,学生人数1394人;离休人数1人,退休20人。

  6.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小学编制数72人,实有人数70人,学生人数1440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7.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小学编制数51人,实有人数50人,学生人数850人;离休1人,退休18人。

  8.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第二小学编制数73人,实有人数73人,学生人数1535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9.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第二小学编制数32人,实有人数31人,学生人数515人;离休1人,退休6人。

  10.深圳市大鹏新区溪涌小学编制数14人,实有人数13人,学生人数162人;离休0人,退休1人。

  11.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幼儿园编制数19人,实有人数5人,学生人数43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12.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幼儿园编制数19人,实有人数9人,学生人数379人;离休0人,退休4人。

  13.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幼儿园编制数19人,实有人数5人,学生人数333人;离休0人,退休1人。

  14.深圳市大鹏新区成人职业技术学校编制数15人,实有人数13人,学生人数0人;离休0人,退休5人。

  15.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编制数132人,实有人数116人;离休1人,退休28人。

  16.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妇幼保健院编制数135人,实有人数117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17.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编制数133人,实有人数118人;离休1人,退休8人。

  18.深圳市大鹏新区卫生监督所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2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19.深圳市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数14人,实有人数8人;离休0人,退休2人。

  20.深圳市大鹏新区健康教育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7人;离休0人,退休0人。

  21.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古城博物馆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离休0人,退休0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系统2014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集中力量推进民生项目建设,公共事业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推进大鹏所城二期工程;推进教育、卫生、文体重点项目建设。2.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创新实施人才政策,积极推动提高教师待遇;探索创新办学模式;创新推动教育科研;深入推进教育区域合作,全面实施与福田区教育合作计划,与华东师大、深圳城市教育学院、深圳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等建立教师培训合作关系。扎实开展成人和学前教育。3.完善卫生保障体系。推动社康标准化建设,提升社康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实施名医工程,推动医院升级,深化合作;加快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健康教育中心软硬件建设。4.大力实施文体惠民工程。继续深入开展文艺“四进”、文化讲堂、放映公益电影等文化惠民活动,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丰富群众文体生活;推进“一街一品”创建,举办“中国杯”“大鹏杯”帆船赛、文化周及大鹏新年马拉松等文体精品赛事,提升新区文化影响力,继续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6052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45.13万元,占总收入的52.28%;上级补助收入9703.64万元,占总收入的16.03%;事业收入10818.71万元,占总收入的17.87%;其他收入8358.77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3.82%。

  三、支出决算说明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5759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59.15万元(主要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本年支出的65.39%;项目支出19934.1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4.61%。

  主要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3万元。

  2.教育支出26998.62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47.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7.46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494.9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3496.71万元。

  7.农林水支出20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1451.5万元。

  9.其他支出33.99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共270.9万元,比2013年“三公”经费463.68万元减少192.78万元,减少41.58%。减少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2014年7月车改后我局车辆减少。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5.52万元,占13.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5.38万元,占86.8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5.52万元,较上年57.12万元支出减少21.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根据业务需要,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公务活动,主要用于相关部门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和我市举办文博会等对口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5.38万元。较上年404.61万元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69.23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局本级机关及下属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执行公务和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监督检查、会计核算等业务活动所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五、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1.201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学、深圳市大鹏新区华侨中学、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中学、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小学、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小学、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小学、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第二小学、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第二小学、深圳市大鹏新区溪涌小学、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幼儿园、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幼儿园、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幼儿园、深圳市大鹏新区成人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深圳市大鹏新区卫生监督所、深圳市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健康教育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古城博物馆、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文体发展中心共23家基层单位。其中深圳市大鹏新区教科研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文体发展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而合并在局本级部门预算内,因此本部门决算未能单独说明上述2家基层单位决算情况。

  2.我局直属单位学校及医院不在车改范围内。

  六、收支科目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使用的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和历年政府采购结转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14年度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部门决算


附件:

1.附件1-2014年度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部门决算.doc.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