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内规划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认定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组织协调和执行辖区内违法用地清理和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工作。对辖区内水、电、气、建材、建筑设计和施工企业在违法建筑建设中的有关行为进行制止并协助处罚。负责辖区内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督促各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队开展日常巡查等工作。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本级。系统总编制数14人,实有人数1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一)加快建立与公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工作合力。着力构建三大机制,从新区、办事处两个层面加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1.执法协作机制方面,以新区、办事处两级为平台,由双方指定专职部门进行日常业务对接,适时组织联动执法行动;2.信息共享机制方面,建立信息通报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新区、办事处两级联络员制度,促进双方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方法的业务认同感;3.互助学习培训机制方面,充分利用和发挥各自职能特点优势,加强执法规范化、人身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学习互助,进一步提升查违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加快推进数字监察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查违。1.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大队的数字化工作小组,为信息化建设提供专业人员技术支持;2.全面启用信息手段,建立健全新区查违各项业务基础数据库及有效梳理和分析的常态机制,实现与市数字监察平台、新区应急指挥平台及OA系统相对接,使数据成果得以精确和准确运用;3.强化执法科技装备配备,为新区、办事处两级监察队配齐定位测点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和具有执法车辆的移动车载设备,实现动态巡查信息及时固化并录入资源共享平台。
(三)推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持一手抓违建查处,一手抓宣传教育。1.进一步丰富宣传方式,围绕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工作重点,采取公共空间集中宣传、网格巡查人员实时宣传、媒体典型宣传、发送“法制普讯”短信、制作播放查违公益宣传片“微电影”等形式,积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日常宣传工作;2.重点以“12.5法制宣传日”为契机,联合市查违办,组织开展系列法规宣传活动,与社区干部、群众面对面宣传土地使用政策、解答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疑问;3.坚持疏堵结合,着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赢得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共同抵制违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部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2015年部门
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部门预算收入450.62万元,比2014减少3.81万元,减少0.8%,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50.62万元。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车辆数量减少,所需的相应费用减少。
二、支出情况
201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部门预算支出450.62万元,比2014年减少3.81万元,减少0.8%。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152.25万元、公用支出88.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7万元、项目支出189.89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车辆数量减少,其对应的费用减少。
第三部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2015年部门
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预算450.6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52.25万元、公用支出88.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7万元、项目支出189.89万元。
(一)人员支出152.25万元,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8.9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定额和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57万元,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经费。
(四)项目支出189.8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管理事务64.69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管理业务、办公设备购置。
2.查处违法建筑业务75.20万元,主要用于查违工作、信息化建设、案件审理。
3.卫片执法检查业务20.00万元,主要用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违法建筑拆除业务10.00万元,主要用于拆除与巡查业务。
5.严控类项目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
6.预算准备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第四部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2015年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采购预算总额共计8.00万元。
第五部分 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0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2.1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4年减少0万元。
⒉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5.00万元,比2014年减少15.0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工作等。经费减少主要根据2014年的实际支出规模核减。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1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4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15.0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37.10万元。2015年,我大队公务用车及执法车共3辆,主要用于日常查违巡查工作,卫片执法工作的核实与检查,规划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以及其他执行公务等业务活动的公务用车运行支出;经费减少的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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