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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22-0054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02-24
名称: 2021年度大鹏新区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25
主题词: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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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大鹏新区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02-25  浏览次数:-
(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规定,现对新区2021年度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规定,现对新区2021年度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2021年度上级下达大鹏新区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88万元,已使用88万元,其中:

  1、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费312718.56元;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145451.3元;

  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147000元;

  4、自主创业人员首次创业补贴160000元;

  5、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56038.97元;

  6、自主创业人员场租补贴4680元;

  7、自主创业人员创业带动就业补贴4000元;

  8、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7938.12元;

  9、高校毕业生招用补贴3000元;

  10、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14400元;

  1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及社保补贴14773.05元。

  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2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监督电话:0755-28336720)。

  附件:2021年度大鹏新区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2年2月24日


附件:

1.2021年度大鹏新区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