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核批准,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登记,现将有关登记事项予以通告。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MJL210419J。
三、业务范围:(一)扶持培育在本区域开展社会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二)加强会员组织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三)宣传社会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四)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五)整合资源,搭建社区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间的服务平台;(六)促进会员党的建设、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七)提供社会服务领域交流、培训、宣传、评估及相关配套服务;(八)承接本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内的政府及其他单位委托的服务项目。
四、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商业西街2号3楼
五、法定代表人:刘婷婷
六、活动地域:深圳市大鹏新区
七、注册资金:伍万元整人民币
八、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
九、成立登记日期:2022年7月7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