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养犬注销登记有没有时限?

时间 : 2021-09-30 18:17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养犬人应当自犬只死亡或者丢失或送交犬只收容场所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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