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如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时间 : 2023-09-25 10:04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1.有权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法院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法院受理申请后,审查通过的,会在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3.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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