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成年人对事情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行为的能力还不够成熟,法律在其刑事责任的范围上有一定限制。一方面,考虑到未成年人认知不成熟的特点,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另一方面,刑法也要对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予以保护,不能放任未成年人为所欲为地侵害他人。刑法针对未成年人区分了3个不同的年龄段,规定其对不同的犯罪承担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了刑法中规定的任何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8类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这两类最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