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租但未到相关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是很常见的现象,对于实际用于出租但并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被征收房屋能否给予损失补偿?

时间 : 2023-12-28 18:25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附件《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规则》中的规定:“能提供与征收决定发布日期间隔3个月以上时间有登记、备案凭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的住宅房屋,按市场租金给予6个月的一次性租赁经营损失补偿。无登记、备案凭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住宅房屋,不给予租赁经营损失补偿。”对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给予租赁经营损失补偿无法律依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