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在什么时候方可拆除?

时间 : 2024-03-28 18:34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除提前向区政府无偿移交公共用地,且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拆除该用地上建筑物的情形外,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建筑物应当在区城市更新部门与实施主体签订实施监管协议后,方可按规定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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