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工业区和旧商业区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对建筑物的建成年限有什么要求?

时间 : 2024-08-30 14:56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将旧工业区、旧商业区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建筑物建成年限不得少于十五年;建成年限未满十五年,但是因规划统筹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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