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与项目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鹏城整〔2023〕52号),城市更新项目经审查符合实施主体确认条件的,由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辖区办事处与经确认的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