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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吗?
归档时间
时间 : 2021-08-09 10:02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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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2021年第23号)规定,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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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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