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资助:
(一)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
(二)年满60周岁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老年人: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纳入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2.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老年人;
3.年满60周岁至69周岁经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