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市户籍迁入人员:2021年6月18日(含)前申领残疾人证者,需按新申领程序重新进行残疾评定;2021年6月28日(含)后申领残疾人证者,可持原证直接办理迁入手续。深圳市内跨区迁入人员:原属深圳市其他行政区域(大鹏新区除外)户籍的持证人员,迁入大鹏新区时可直接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无需重新进行残疾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