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26〕5号)文件规定,养老机构从业人员通过所属养老机构申请补贴,由养老机构向机构所在区的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市属养老机构向市级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入职补贴应在每年1月1日至1月20日、7月1日至7月20日提交申请。岗位补贴应在每季度首月15日前提交上一季度的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