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前,因婚姻状况变化需要变更权利人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权利人登记结婚后,若需增加配偶为共同权利人,配偶应未在本市拥有政策性住房,且经原权利人一致书面同意后,方可向受理部门申请并提供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2.作为共同权利人的夫妻,因离婚需变更权利人为其中一方的,应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者生效判决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