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程序是什么?

时间 : 2025-10-24 11:55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配租:

  (一)在政府网站或者信息平台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通告;

  (二)申请人按照配租通告的要求,提交认租申请,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

  (三)主管部门按照配租通告确定的规则组织资格审核;

  (四)审核结果由主管部门在政府网站或者信息平台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定合格申请人名单;

  (五)主管部门按照配租通告确定的规则确定选房排序并组织选房;

  (六)选定住房后,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租赁手续,与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人选房排序到位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均视为放弃选房。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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