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22〕4号)第十七条:博士、硕士或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人员在新区创办科技企业的,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连续两年支持,每年最高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