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申报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需具备哪些条件?

时间 : 2026-03-30 10:32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商务局招商引资科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根据《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3〕8号)第四条,申报地区总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二)申报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三)申报企业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2家;(四)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服务业领域企业设立地区总部的,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五)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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