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17〕8号)第八条规定,“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酒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奖励,已享受过上述奖励的,再次升级只给予差额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