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食品促进会等5家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深圳市民政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深民规〔2014〕3号)等有关规定,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将于2024年8月-10月期间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通过“双随机”系统随机抽取,确定对以下5家社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检查对象
深圳市大鹏新区食品促进会(联合检查)
深圳市知己圆明颐养院
深圳市大鹏新区舒心心理关爱咨询中心
深圳市大鹏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美丽街区治理促进会
二、检查事项及内容
本次检查项目及具体内容如下:
检查项目一: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具体内容:
1.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执行情况;
2.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
3.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4.法人治理情况;
5.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6.提供重大活动及涉外活动报告情况。
检查项目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具体内容:
1.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
2.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4.提供重大活动及涉外活动报告情况;
5.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6.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联合检查)
深圳市大鹏新区食品促进会为我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大鹏监管局联合检查对象,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通过询问被检查社会组织负责人、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请被检查社会组织安排至少1名负责人和1名熟悉具体业务活动人员参与检查工作。
(二)书面检查
深圳市知己圆明颐养院、深圳市大鹏新区舒心心理关爱咨询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美丽街区治理促进会4家采用书面检查的方式开展,请被检查对象根据各自抽查项目的具体内容备齐资料,并将资料的电子扫描件于2024年9月4日前发送至民政科邮箱minzhengke@dpxq.gov.cn,以供检查人员查阅。查阅时如有存在不清楚之处,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将联系被检查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询问,或将进一步开展现场检查。
四、检查原则
检查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检查结果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被检查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检查,按要求提供相关检查材料。对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结果处理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依法查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予以公告。抽查发现问题的,视情形责令整改。发现存在违法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