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阳光青少年体育协会变更登记通告

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 2025-04-14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阳光青少年体育协会变更登记,现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阳光青少年体育协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MJL1958022。

  三、变更事项:

  (一)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由张钦友变更为蓝小鸥;

  (二)章程变更为2024年10月29日会员大会通过的新章程;

  (三)住所地址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勤政路新世纪大厦二楼变更为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涌社区石榴三巷8号8-1。

  特此通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