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快商贸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3〕14号)第二条(四):对大鹏新区商务部门认定为区级首店的知名品牌或其授权单位在升规纳统后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具体引进升规纳统首店的运营机构,每引进一个品牌给予10万元奖励,单个运营机构每年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快商贸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3〕14号)第二条(四):对大鹏新区商务部门认定为区级首店的知名品牌或其授权单位在升规纳统后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具体引进升规纳统首店的运营机构,每引进一个品牌给予10万元奖励,单个运营机构每年奖励不超过200万元。